根據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對口岸用紅外體溫檢測儀進行定期計量校準的要求,浙江省質監(jiān)局及時將總局的文件轉發(fā)至各地,要求各地要按照國家總局和省局的有關要求,切實將組織保障等相關措施落實到位,并建立與當地檢驗檢疫部門定期聯絡、溝通機制,全力做好口岸現場用紅外體溫檢測儀器設備計量校準工作。
承擔浙江省口岸體溫檢測儀計量校準工作的浙江省計量科學研究院、寧波市計量測試所按省局要求,及時成立了由院、所領導參加的口岸體溫檢測儀計量校準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制定了從即日起至流感疫情解除為止每三周對各口岸體溫檢測儀進行一次免費計量校準的計量校準工作方案,確保各口岸現場用紅外體溫檢測儀器設備在應對此次疫情全過程中準確、有效。
2009年5月31日,浙江省計量科學研究院、寧波市計量測試所在5月8日全部校準的后又開始了新一輪的對各口岸現場用紅外體溫檢測儀器的校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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