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局將開展民用水表強制檢定工作 (2005-08-03)
發(fā)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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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平湖局利用1個半月的時間,組織人員對全市10個鎮(zhèn)、街道的13個水廠進行了調查摸底,在此基礎上加強與市規(guī)劃與建設局溝通協(xié)調,聯(lián)合制訂了開展貿易結算水表強制檢定工作實施方案。日前,市政府以平政辦發(fā)[2005]46號文件形式予以了轉發(fā)。
貿易結算水表強制檢定工作將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1、宣傳發(fā)動階段(2005年5月?7月)。召開有關會議,充分發(fā)揮新聞媒體作用,廣泛宣傳開展貿易結算水表強制檢定的重要意義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具體工作要求,進一步提高廣大供水企業(yè)、消費者對貿易結算水表強制檢定工作的思想認識,營造有利于工作順利開展的良好氛圍。
2、組織實施階段(2005年7月?2007年12月)。制定具體實施工作方案,分層次分階段地組織開展強制檢定工作。確保2005年11月底前完成在用工業(yè)用貿易結算水表首次強制檢定工作,2007年12底前完成在用生活用貿易結算水表的首次強制檢定工作。
3、總結提高階段(2008年1月?12月)。對貿易結算水表強制檢定工作進行查漏補缺、總結提高,制訂貿易結算水表強制檢定的長效管理辦法。